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是学校涉外及港澳台事务的归口管理部门,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外事方针、政策,对全校的涉外活动及有关涉外事项行使指导、协调和服务的职能。主要职能包括:
1.宣传和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外事工作的方针、政策及规定;
2.负责拟定外事工作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经费预算和有关规章制度,报学校批准后组织实施;
3.负责组织中外合作办学的申报、协助相关职能部门及教学单位实施及管理;
4.负责国际交流项目的开发、组织、协调和管理;
5.负责教职工因公或因私临时出国(境)的服务与管理;
6.负责学生出国(境)交流项目的开发、实施、服务并协助相关教学单位进行管理;
7.负责外籍教师、专家的聘请和日常管理工作,并协助有关单位做好外籍教师、专家的业务管理和使用效益评估;
8.负责国际学生的招收、证照办理,协助相关单位做好国际学生的教育和培养;
9.归口管理全校涉外活动及国际学术会议等,组织做好外事接待服务工作;
10.负责涉外保密的指导工作;
11.会同相关单位做好港澳台事务的各项工作;
12.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